“谢谢洪姐,要不是你的专业和细心,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我们不可能获得这么多的赔偿款。”9月13日,在石狮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室内,60多岁的苏某及其家属握着调解员洪真真的手感激地说道。
2022年12月,在石狮金相路与香江路交叉口,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,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双方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。后苏某感觉胸痛难耐,经石狮市医院检查后出具病历诊断其左侧4根肋骨骨折、左肺下叶挫伤伴膨胀不全、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等,住院9天后出院。
陈某的保险公司认为,苏某已到退休年龄,不应该将误工费计算入内。调解室内,苏某与保险公司代表争执不下。洪真真仔细查看苏某提交的材料,“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”这几个字引起了她的注意。因为根据伤残鉴定标准,腰椎体压缩性骨折达到1/3即可认定为伤残,那相关的赔偿金额也会与未构成伤残天差地别。洪真真耐心疏导,摆事实、讲道理,同时提醒苏某针对腰椎骨折的伤情进行鉴定。
经鉴定机构评定,苏某的腰椎压缩性骨折超过1/3,评定为十级伤残,最终经过协商,苏某获得各项赔偿款13万余元。
“调解员就像不拿法槌的法官,既要查事实,又要懂法律,还要熟悉本地司法实践、判例。有哪些项目赔偿、各自怎么算,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清楚。作为调解员,就要拿出公平公正、有理有据的调解方案,才能做到同调同判、定分止争。”洪真真说。让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,让每一起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调解,让双方当事人怀着期望而来、带着笑意而归,这是洪真真的工作目标,也是她最真诚的心愿。(庄英材)